2020、2021、2022级各本科小班、各位同学:
现发布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学发〔2023〕3号)(附件1)P4-5。
校级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深贫县专项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日程安排
1.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10月7日(周六)18:00前,请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填写《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给小班学习委员,由小班学习委员汇总后将附件2电子版整理为压缩包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sicaujjxyxxb@126.com。
10月7日18:30-20:00,由小班学习委员递交汇总后的《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班主任签字)至金沙js9线路中心小白房。
2.线下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10月13日18:00前(暂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选需完成审批表的线下填写,(word文档,模板后续发送),班主任需填写推荐意见。
3.系统填报。
10月16日18:00前(暂定),学院公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选需及时登陆省资助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一次性填报准确。(请勿提前在系统中申报,如因自行操作导致失去获评资格,后果自负。)
4.学院审核、公示。
10月11日-15日(暂定),学院依据学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
10月16日-19日,面向学院范围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评选名额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总指标54个。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和追回所发奖学金。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惑或问题,可咨询学院:
学生会学习部 吴汶财 QQ:2332290896
党委办 罗老师,电话028-86291370,办公地点1教421办公室。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学发〔2023〕3号)
2.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