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2023级各位同学:
因国家奖学金指标追加,现发布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后备人选评选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二、日程安排
1.自主申请。
11月3日18:00前,请有意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学生会学习部邮箱:sicaujjxyxxb@126.com。
2. 学院审核、答辩、公示。
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同学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惑或问题,可咨询学院:
学生会学习部 颜铄欢 QQ:909857085
学生会学习部 刘瑞松 QQ:1378505068
党委办 武老师,电话028-86291770,办公地点7教605办公室。
附件:
1.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2.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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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