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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学生擅自在外住宿、夜不归宿的通知

2019-03-28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和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同时保障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学院即日起开展擅自在外住宿、夜不归宿的集中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安排

1.各小班即日起开展对本班同学在外租房住宿、夜不归宿等情况的排查,小班班团委、寝室负责人、学风建设带头人应劝导违纪同学及时搬回寝室住宿或履行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长期住宿的,也须先搬回寝室住宿,待办理完在外住宿审批手续后才能在外住宿。(具体规定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2.学院将于41日起在全院范围开展专项摸排和检查。一经发现擅自在外住宿、夜不归宿等情况的,将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829号)给与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班级学风建设带头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团学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受奖(助)同学、获评荣誉称号同学、受学院“三大基金”资助同学,应积极发挥管理、督促、鞭策、带头示范作用,及时劝导班级存在擅自在外住宿、夜不归宿等情况的同学,全班上下共同努力营造寝室良好的生活、学习氛围。

2.对于包庇或隐瞒相关事实的同学,学院将视情节轻则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重者列入不诚信记录,影响评优评奖,推优入党,以及就业、考研、出国的政审或推荐。态度不端正者,将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829号)给与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甚至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详见附件2

3.学院长期欢迎各位同学向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反映发现的违规在外住宿、夜不归宿等情况,反映渠道:QQ363825579TL028-8629177013550115699

4.请各小班做好通知、动员、排查、劝导工作,并于4118:00将本班劝导无效者、拒不搬回寝室住宿同学的名单(附件3发邮件至:1094265673@qq.com,由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5.咨询:自律部赖思悦QQ:1094265673TL:15108203760

自律部易锡莲QQ:1194995424,TL:18090559567

附件:

1.金沙js9线路中心学生在外住宿管理办法

2《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829号)

3.小班擅自在外住宿、夜不归宿劝阻无效人员登记表

金沙js9线路中心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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