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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

2019-09-27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201620172018级各学生干部:

根据《金沙js9线路中心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金沙js9线路中心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2018—2019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的界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未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5.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评选条件

1.2018-2019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或一届;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同学服务,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

3.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表率作用发挥好,当学年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优秀;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或前1/3

5.优先在2018-2019学年获评学校(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的同学中评选,若未评选满额,再在2018-2019学年获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的同学中评选。

三、日程安排

1.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自愿于928日晚9009:301421办公室递交申请表(附件23,电子版现场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再结合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2. 已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干部,可申请此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如若获评,则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荣誉,奖金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未获评过任何类别奖学金的学生干部,可同时申请参评正在进行的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如果同时获评2000(2000)以上社会捐资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则同时授予相应社会捐资奖学金奖项荣誉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荣誉,奖金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3.学院总计评选15-25名“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金额大于2000元(含2000元)以上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中评选0-10人,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荣誉,在剩余的其他申请者中评选10-15名,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洋光外语奖学金”荣誉,奖金1000/人。

四、其他

1.具体各学生干部类别的评选名额指标、调配和评选情况以后续通知为准。

2.兼任不同类别学生干部的以申报表上勾选类别为准,不能自动调配。

3.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团委徐秋梅老师,028-86291770

 

附件1院团字[2018]7号——金沙js9线路中心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金沙js9线路中心团委

2019年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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