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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2021-10-07    作者: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小班、各位同学: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小班评议组评议、公示,学院督察、审核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的规定,学院现进行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107-10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面谈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徐老师028-86291770;邮箱:2686973019@qq.com;办公地点:成都校区1421室。

附件:  我院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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